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而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城市社会管理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消防工作必须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的总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精心谋划泉州消防的发展方向,着力推动消防工作的新发展、新进步。
近年来,泉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好字当头、先行先试”的发展战略,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288.60亿元,财政总收入达225.06亿元。晋江、惠安、石狮、南安、安溪5县(市)进入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所有县(市)均保持全省经济实力十强或经济发展十佳。荣获中国优秀创新型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六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市民最满意城市、感动世界的中国品牌城市等称号。经济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社会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辛勤工作,更离不开社会和谐稳定局面。和谐稳定一个很重要环节就是消防安全工作,近年来,为保证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个很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消防支队全体官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消除火灾隐患,英勇奋战,不怕牺牲,为泉州的安定稳定以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命财产的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2006年,泉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公安消防支队“侨乡忠诚卫士”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市政法干警向他们学习;2008年初,泉州市委、市政府又为市公安消防支队荣记集体二等功,并号召全市各级部门、各条战线向他们学习。应该说,这几年市委市政府抓消防工作的决心很大、力度很强,不仅维护了本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也在社会公共责任体系建设中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典型。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深化,泉州市经济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消防工作面临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复杂和繁重。仅2007年,全市共发生火灾1610起,直接财产损失1652.32万元,火灾起数占全省总数三分之一。当前,各地还有许多死角和盲点,还有很多火灾隐患没有被发现,一些区域和城镇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仍存在大量“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有些隐患虽经整改,但反弹严重。因此,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消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实际上是不珍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成果,是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负责任的表现。
切实加强和做好消防工作,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更是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当务之急。随着全市经济高速增长,必然要求有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来保证,对消防安全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从管理中分清责任,从责任中求得安全。
一、消防安全,关键在于明确责任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关键在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而且把责任制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个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杆子插到底。2006年,市政府在全省首开先河召开了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会上,分管副市长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随后,逐年召开,逐年考评,逐步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市政府还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组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展消防各项工作,并通过每季度召开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大活动以及节假日工作部署会等,及时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议题,使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将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考评机制,并纳入各级综治考评体系,实行消防工作的“一票否决”制度,还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导致地区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的行政责任,同时还要把消防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消防工作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消防安全,防重于救
切实整改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发生的有效途径。在日常工作中,一旦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预防措施不到位,小隐患往往会酿成大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近年来,市政府虽然持续组织开展各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仅2007年,全市共排查整治10147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12571处,整改火灾隐患12032处,取得良好的成效,但还要清醒认识到在各行各业中还大量存在着隐患的死角,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必须从源头上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着重将预防工作落到实处,一旦有了严密的防范措施,火灾就可少发生或不发生,发生了也能够主动地扑灭,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减少损失或不受损失。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围绕大型商场、市场,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检查企业和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治理情况。通过经常性、全方位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在火灾隐患整改中,要把隐患当做事故,采取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督促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和企业,该停的必须停下来,该关的必须关掉,该处理的必须处理到位。对火灾隐患单位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该处罚的处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能姑息迁就,遗患成灾。
在“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上,市政府早在2002年起,就成立专门机构,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几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对“三合一”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采取断水、断电、查封、强制教育、交押金、罚款、取缔、拆除、拘留等九项强制性措施,督促业主整改和员工搬离,强制“三合一”场所进行停产整改。市委、市政府还建立了“三合一”场所治理责任追究、火灾隐患举报奖励等多项制度,明确了治理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调动了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治理“三合一” 场所的积极性,健全了治理的长效机制。2007年,全市排查发现“三合一”场所5979家,督促整改5441家,其中查封“三合一”场所2817家,拘留28人,共处罚款84.3万元,确保2007年无“三合一”场所人员伤亡火灾,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整治经验也得到公安部、省政府的一致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2008年,市政府还面向社会共招聘12名人员,成立了市“三合一”整治办公室,专门督查指导各地“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各级政府也严格按照市政府年初制定的《“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要求,成立“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并抽调或招收人员专门从事“三合一”火灾隐患检查,力争在2009年,基本铲除“三合一”火灾隐患。同时,市政府还将对各地各部门存在的不报、瞒报、漏报“三合一”场所和不按期整改以及发生火灾事故的,依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责任追究规定,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2006年7月,晋江霸登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因拒不接受整改“三合一”火灾隐患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其业主王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严肃处理。这就是个很典型的案例,希望有关冒险生产经营的业主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
三、消防安全,关键在于基础建设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会使消防部队在救援时很难及时快速展开救援工作,导致小火酿成大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总的来说,影响消防安全,导致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发生的因素,主要在于基础条件的缺失和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主要有: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较差、欠账较多,消防规划、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消防器材装备距国家标准有较大差距。为此,市政府也专门制定了《泉州市“十一五”消防专项工作规划》,对各地消防基础建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在消防经费投入上,各级政府加大对消防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了部队建设正常运转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两年来,全市共投入12881.56万元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队建设,同时,市政府还积极责成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全市消防部队债务问题进行核实、偿还。两年来,全市共偿还欠款400多万元,解决消防部队的历史欠款问题,维护了部队的形象和声誉。在消防站建设上,各级政府把消防站建设列入了为民办实事工程,并在选址、经费上予以优先考虑。2006年来,全市共建设并投入使用消防站达6个,使目前全市投入执勤的公安现役消防站达24个,消防站点日臻完善,消防盲区不断减少。在车辆器材配备上,各级政府也在财政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将有限的经费尽可能地向消防部门倾斜,确保了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购置到位。2006年,市政府在保证完成年度消防装备配备任务的基础上,拨出专款为消防支队配备了雷达生命探测仪、蛇眼生命探测仪等一大批地震救援装备,各地还结合地区特点,共新增各类消防车22辆,使全市执勤消防车达到117辆,在成功扑救各类火灾和参与抢险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各地应继续将消防经费投入纳入本级预算,加大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还清“欠账”,不欠“新账”。同时,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也必须与今后城市建设同步到位。
近年来,泉州市城市防控火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但农村地区防控火灾的能力相对滞后。因此,各地应把农村消防工作列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引导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多户联防、群防群治的消防自我管理机制;结合农村水、电、路建设和村庄规划、环境治理,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无火灾乡村”和“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等活动,对农村火灾多发地区集中开展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四、消防安全,要善于整合和扩展消防力量
泉州市常住人口有774万,但公安消防现役人员只有498人,仅占全市总人口数的万份之零点六四,而每年全市的火灾及社会抢险救任务均在4500起左右,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从2003年起,市政府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合同消防员,目前共招收了270名,同时,为解决防火检查力不足的问题,2007年,与市财产保险公司联合招聘了25名防火协查员,他们经过集训合格后充实到一线参加防火灭火救援工作,有效地缓解了一线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各地还将合同消防员年度经费由2万元提高到3万至4万元,个人月基本工资达到1500元以上,并按照劳动法要求完善各类社会保险,保证合同员队伍的稳定。泉州市政府针对消防职业的高危险性,在市长办公会上一致通过了每月为每位消防官兵发放300元的高危行业补贴。在发展合同消防员的同时,市政府还积极发展了地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民警联防消防队和民兵预备役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目前,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共有1562支、队员20206人、消防车105部、拖拉机简易消防车85部、三轮消防摩托车48部,工具车17部,改造登高消防车1部,全市沿海地区基本实现了“县县有专职防火检查队、镇镇有专职消防队、村村有义务消防队”的目标,有效提高了城镇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2006年12月,省公安厅在泉州召开了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大力推广泉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政府将督促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在原有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力量,并从组织形式、管理教育、执勤训练、经费保障等方面加以完善,切实使这支队伍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发挥重要的作用。
五、消防安全,重在扩大宣传
火灾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消防意识淡薄,用火不慎或违法、违规操作造成的。因此,杜绝火灾事故,必须加强消防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近年来,市政府及各级政府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在城市入口国道的醒目位置设立大型消防宣传广告牌共18个,在公园、汽车站、交通路口设置、悬挂100多个消防宣传灯箱,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悬挂400多幅消防知识宣传挂图和2000多幅公益宣传牌,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2007年“119”期间,市政府策划启动了“平安福建.07海西消防安全发展行”主题宣传活动,旨在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接下来,着重向全市推广普及,让消防宣传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农村、走进家庭,切实使每个人都能掌握最基本的消防常识,使每个市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树立“预防火灾、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在生产、生活中做好火灾预防工作。与此同时,还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多视角、多层次的宣传报道,普及消防法律法规、自防自救和疏散逃生知识;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场所,进行跟踪报道,展开舆论监督;对企业法人、特殊工种人员、外来工等特殊群体开展常年性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证上岗。
今后,泉州市各级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继续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消防基础工作,确保消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新要求,不断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为我市“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